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代替该先亡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房产法定继承的补充,房产代位继承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房产;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生前享有房产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继承人对房产的应继份。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