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语】
开发商想多挣钱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占用银行资金、虚构事实,是违背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的。实际上,这些骗术也并不高明,我们来一一破解。
【正文】
手段一:晚领证分批拿
开发商尽可能的拖延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或是分次分批的拿证,这是开发商想拉长销售周期最直接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将一个项目中品质较差的房源先变现,同时还可以为楼盘争取更多的宣传和前期房价市场调查时间,但一般来说这种手段只能用在短期捂盘上。
手段二:大幅提高开盘售价
开发商脱离市场均价,大幅提高开盘价,导致市场内无人应价,变相拉长销售周期,这是最典型的捂盘行为。对于想长期捂盘的开发商来说,这种手段效果很好。
手段三:后续房源转售为租
开发商将一些项目的后续房源转售为租,待租客撤离后,重新翻新外立面和内部装潢,再高价出售,有的甚至就带租约出售,瞄准长线投资。这种变相捂盘方式不但可以延长销售周期,而且还可以拿租金来偿还银行利息。
手段四:谎称进入尾盘期
这就是前面记者采访中遇到的情况。有些楼盘,对外宣传已经全部卖出,但如果上网查询,则会发现还有房子根本没有售出。这种手段不算高明,但被开发商广泛利用。
对于这些问题,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前,除了上网查询信息做足功课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呢?
采访秦兵:很简单,一种是打电话,你就多问问,再一个就是签合同,比如我们签合同,我们看好了一套房屋,我们找开发商说我就要这一套,开发商马上说这套房子3个月以前就卖没了,行,你说卖没了,我先跟你签一个合同,……我现在就承认你说的是真的,但是入住以后,我一定能找到这个消费者,我找到他以后我看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他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我签定合同之后再和你签的,那你就骗我了,一平方米给我2千块钱的欺诈违约金,敢不敢签?如果他真卖出去了,他一点儿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