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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售楼小姐告诉我这个楼盘有70年的土地出让年限,但签完合同才发现,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了50年,而开发商却不肯承担责任。将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的产权如何归属?”在春季房交会百姓购房知识讲座现场,这个问题成了不少市民关注的话题。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冯娜律师解释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土地出让是有年限规定的,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年限。比如,居住用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的,加上开发楼盘所耗费的时间,在购房者手中余下的土地出让年限可能会更低。
冯娜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土地使用权证,以确定土地出让年限。但消费者不必为此过多担心,因为房屋的产权永远归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并没有期限限制。按照新物权法的规定,住宅使用期限满后将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会把房屋使用权收回。自动续期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需要再交纳一定金额,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冯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