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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说,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肯定是一个不错的判断,也是绝对真理。他的这一说法,也让舆论再度关注住房问题。讨论的核心,直接指向政府责任,指向对现有高房价的调控和住房保障机制的缺陷。
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政府的责任;对房价高企、房地产经营中的卖地经济、钱权勾结要出重拳打击;要尽快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都没错,谁都不会反对。可政府责任如何落实?大而化之、无的放矢的论述,起不了太大作用。
究竟谁住不起房?看似好回答:老百姓,穷人,中低收入者。可进一步问:什么样的老百姓,收入多少的穷人?房价在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区间合理?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经廉房建多少合适?谁能给出一个权威数字?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统计分析,媒体有没有调查追踪过,评论者有没有真实可信的研究?
说一句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要让人人享用住房不难,可怎么保障呢?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仅做真理式的价值判断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保障百姓住房,不是一种政治表态,需要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在住房问题上,舆论有意无意地进行了选择性认知。它将注意的焦点放在了房价高,老百姓买不起房上——这是实情。但另外一部分实情是,在房价短时间内翻倍的情况下,购房需求并没有降低。
我住在北京,我知道北京的房价涨势惊人,四环以内的房子都在万元以上了。可周围的人,好像没谁没房住。当然,很多人是“房奴”,每个月背着几千元的房贷。可“房奴”们不见得只有一套房子,不少人都在出租房屋,用租金贴补房贷。大家也会惊叫房价太高,可“惊呼”者中,不见得真没房住要买房。
这么一说,肯定要被人骂。认为我是以“有钱人”的趾高气扬在说话。如果骂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话,我可能比你骂得还凶,可这有什么用?我们要讨论的是住房问题,如果想要对目前的住房情况做一个客观的判断,就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任何的视而不见有意回避,都可能使政策的制定、观点的表达陷入偏颇。
确实有买不起房的人。比如,刚毕业两三年的同事,漂在北京的年轻人,他们目前的收入不足以供房,只能租房住。中国人的观念是“居者有其屋”,这个“有”,就是要有产权。实际上,即便是经济发达国家,也不可能让人人都有产权房。这话说出来又要被人“扔砖”,不过这是大实话。
那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多少人租房住,其相应比例有多大,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的统计数字。大家给出的都是一个笼统的“老百姓”,或者“中低收入者”的概念。
去年,建设部的调查说,2005年,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6平方米;而《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说,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
两个调查,两个截然不同的数字。而且,谁都没有北京无房户或者住房不达标户的准确数字,结构分布。也就是说,你根本弄不清有多少户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下解决住房问题。
那政府关于每年建多少平方米经廉房的数字是如何计算的?我咨询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他跟我说,其实就是一个拍脑袋想出来的数字。而这个数字,表态的意义要大于现实效果。由此想到一位官员朋友总结的官场潜规则:“情况不明决心大,问题不清办法多。”
连情况都没弄清楚,怎么就敢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