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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洲律师事务所的单薇律师表示,导致产权证逾期办理或者无法办理的原因非常的复杂,其中比较多的情况包括:
其一、开发商一房两卖,购房者一方将得不到产权。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受人在房屋交接后,虽然拥有房屋使用权,但是房屋所有权并不随着房屋交接而发生转移,出卖人在产权登记以前对房屋仍然拥有所有权,如果出卖人此时将已交付的房屋再次出售,房屋原来的买受人的权利将受到侵害,只能得到退款而不能够得到房屋的产权。
其二、如果开发商消失,买受人取得的是产权有缺陷的房屋,则面临着既失房又失钱的危险。如果开发商的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屋进行拍卖,那么没有产权的购房者将会被收回房屋,并且很难索回自己的购房款。
其三、擅自分割房屋。房屋应当按照套或者单元进行出售,如果出卖人擅自分割房屋,拆零出售,将使得购买房屋的买受人得不到产权证书。
其四、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抵押尚未解除时,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如果出卖人在产权登记以前对房屋进行了抵押,在抵押解除前,买受人无法取得权属登记。
同时,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章建户,如规定建18层,实际建了20层,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规定的文件,都将导致房屋权属登记难以完成,购房者得不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