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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者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购买的水域未来城一期房屋,在入住了半年多后,房产证依然杳无音讯,使得张先生无法正常将房屋出售。
张先生向本报提供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写明:“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天津富铭置业有限公司)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在180日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据张先生介绍,当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曾约定于2006年10月31日房屋竣工并办理入住手续,但天津富铭置业有限公司却并未按期交房,《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在11月6日才得以办理完毕,随后业主才拿到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
延期交房后,张先生的产权证也迟迟没有着落。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须在2006年12月前办结房屋初始登记。但记者从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了解到,张先生购买房屋所在的楼座,其所有权初始登记在今年4月份才得以办理。而张先生的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依然杳无音讯。今年7月初,在入住8个多月后,张先生曾经就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事宜与水域未来城的开发商天津富铭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但毫无结果。对此,张先生非常苦恼:“最近生意上需要一笔钱,本想房产证下来后,立刻把房子卖掉。但房产证的事情,一点消息也没有。”
记者就此采访了天津富铭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他表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已经办理完毕,业主可以去塘沽区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证。但近期由于房管局系统升级,有些业务停止办理了。”
对此,张先生对记者说:“我们一直在等待房产证的消息,但迄今为止,开发商根本就没有通知我们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