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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资料显示,随着天津经济发展的整体向好和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目前本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呈不断上升态势。我爱我家天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1-7月,除2月份以外,该公司租赁交易量以每月20%以上的速度强势递增。然而,随着租赁市场的日益火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纠纷也大量浮出水面,其中暴露出很多方方面面的问题,给租赁市场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商铺出现二房东 收取天价转让费据了解,目前本市商铺租赁市场供不应求情况严重,供需极度不平衡。也正因如此,商铺租赁市场的不规范问题尤其严重。陈先生是某中介机构雇员,曾经替经商的朋友寻租商铺。据他介绍,在他寻租的过程中,就遭遇了很多耸人听闻的事件。他为记者举了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有一租户与铺主签定了5年租赁合约,然而,由于经营不善,2年之后生意就无法继续维持了。于是他自己重新找了一家租户,在每月收取租金的基础上向对方额外收取了5万元(名曰转让费),当起了二房东。这样的情况目前在商铺租赁市场非常普遍。更有甚者,有的夫妻二人也会假装一方是铺主,一方是租户,从而再次转让从中收取高额转让费。据陈先生介绍,视地段位置和该行业发展程度不同,目前这种商铺二次转让的费用在二、三万——十几万不等。有些出租火爆的旺铺甚至出现了三房东的现象。这样的不规范操作使得商铺租赁市场极为混乱,中介企业一般都不敢涉足此类租赁业务。
住宅租户“赖”房 要搬迁收取补偿金与商铺不同,住宅租赁市场的纠纷多以“赖”房为主。邱女士两年前将自己位于南开区的一套房子租了出去,今年四月份租期已满。邱女士打算出售这套房子,因此不再续租。然而,租户却拒绝搬出,并且以坐便器漏水及其他种种小事为由从此不再交纳房租。至今已经过去整整四个月,租户最近提出要求,要想让他搬出去,邱女士必须赔偿他1万元钱。为了能够让房屋顺利出售,最终邱女士不得不妥协,把今年以来收取的四个月租金退给租户。也就是说,该租户不但白住四个月,而且还得到一笔搬迁补偿金!据邱女士介绍,目前租赁市场存在着一批这样的租户,其中有些人已经尝到了甜头,变成了专业“赖”房人,就象街头“碰瓷儿”的一般,以此牟利。
租户变身“黄世仁” 房东倒找租金还管找房有句笑话说,现如今最牛的人是“杨白劳”。这句话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一年多以前,王先生把自己的一套余房租了出去,今年合同到期,王先生提前通知租户搬家。然而,该租户以找不到房子为由拒不搬家。王先生一气之下把租户告到了法院。对于此类民事纠纷,法院首先执行的程序是调解。据王先生介绍,法院的调解程序进行了两轮之后,租户仍旧没有搬出的意思。为了这件糟心事一家人食不甘味,日子都不象过的了。所以最终王先生咬牙让步,不但出面给租户找了房子,而且还送了两个月租金。这才把这堆难崴的泥给请了出去。虽然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但谈起这件事,王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他说,今后房子就是空着,我也不租给外人了。
有专业人士就租赁市场这种现状分析称,就工商铺租赁市场而言,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通过租赁合同建立了租赁关系,承租人是享有使用权的。在行使使用权的期间内,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有权转让该房屋使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转租”。而关于转租费收取的合法性及数额的多少,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加之目前“一铺难求”的旺盛需求造成部分地段工商铺租金炙手可热,这也让“转让费”更加大行其道。
在谈及住宅租赁中出现的纠纷时,我爱我家专业人士表示,随着近年来城市规划及改造的实施,住宅租赁纠纷目前确实呈上升势头。建议房屋出租人应充分了解承租人的实际状况,并在正规品牌中介的帮助下签订租赁合同,了解出租及承租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只顾眼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