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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愿不愿意多放贷?这是一个近乎弱智的问题。在房贷市场上,银行放贷逐利的冲动和落实宏观调控的义务常常使其陷入两难的境地,也决定了银行经常扮演着“两面派”的角色,这次也不例外。央行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提至四成,看似是对监管部门的调控意图心领神会之举,实际效果却可能因为制度设计上的不足而事倍功半。
就像前两年经济适用房新规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样,究竟什么叫“经适房”,本身就存在一些争议,而建设部的说法也不能令大多数人满意。如今“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这一新政诞生,究竟如何定义“第二套房”呢,也没有给个明确的说法,现在还无法明确界定。
第一套房是以丈夫的名义买的,第二套房以妻子、母亲的名义买,算不算第二套房呢?在广州之外的其它城市再买房,谁知道这是第几套房?银行遭遇此类事件,定会备加尴尬。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虑买第二套房的大多是相对富裕或权势相对较高的群体,他们规避这一带有瑕疵的小规定,简直像踢皮球一样简单。
但是,那些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青年,可能就惨了。男女双方都有点小积蓄,一起付首付买了个巴掌大点的小房子“过渡”,房产证上可能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两三年后,他们考虑换个大点的房子,于是面临“第二套房首付四成”的规定,两个人的名字买第一套房已都用过了,父亲母亲在外地,名字一时半会儿也不能拿来“借用”,只好无奈再去借钱拼够四成,或者郁闷之下暂缓买房。
可以说,从首付三成到四成,一成的增幅看起来不大,但对不同群体的“边际刺激作用”却不可同日而语。有人说,银行此举,可能恰恰伤害了本想要去“帮助”的人。这种说法显得高估了银行的道德系数。与其说提高首付是为了抑制投机从而为无房一族利益计,不如说是银行因逼近放贷额度而主动控制贷款发放的调节措施。
整个利益链条和行为图谱勾勒出来了,银行不良贷款率能否下降、今后几年的房价是涨是降不言自明。更为要命的是,调控房价虚高的措施一再失效,无疑将再一次加重普通民众对于房价调控“越调越高”的心理阴影。这是谁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