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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招行出台“第二套房”贷款细则
是否为第二套房将视个人房贷记录而定。30日记者获悉,民生、招行出台关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操作细则,规定:只要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不到个人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再购房将不被视作“第二套房”。
截至记者发稿时,其他多家在汉银行仍在等待总行发布细则的通知。
民生银行最多受理三套房产贷款
招行细则规定,判断是否第二套房,是看购房人在银行内是否还有房贷尚未还清。
招商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察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再购房就会被视作第二套房。
这也就表示,如果个人已经购买了多套住房,但均已还清贷款,那么其所购的住房仍视为第一套住房;在一个家庭中,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后,再以妻子或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也不视为第二套房。
招行个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的操作细则以10月1日零时为分界点。对于零时以前借款合同生效的,按照老政策执行;对于零时以后借款合同生效的,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据了解,以上规定民生银行与招行一致。前者还规定,最多受理贷款购置三套房产,第三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将比第二套提高10%,利率也将提高5%。
在汉多家银行仍在等待细则
据了解,9月27日,央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
《通知》仅强调“提高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至4成和利率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1倍”,但对实施时间以及实施细则并未予以明确,而是交由各商业银行自主确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意味着各家银行对第二套以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界定不同,具体贷款首付和利率提高的幅度也会有所不同。
30日,记者走访了多家在汉银行,截至记者发稿时,除民生银行与招行外,其他银行人士均表示,未接到总行关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实施细则,目前仍按以前的规定谨慎执行。
“十一”将出现抢房潮?
由于多家银行仍未出台执行《通知》的实施细则,关于第二套房界定的猜测以及第三套、第四套房的首付等等问题,可以说仍然悬而未决。
有人猜测,“十一”期间武汉将会出现抢房潮,赶在新政出台前购上第二套、第三套住房?
昨日,武昌中北路某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小刘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他认为,对于用贷款购房的中小炒房者,新政策有一定的抑制性,因此这部分投资者可能会搭乘末班车抢购。
工行的一位个贷人员则表示,从申请房贷到银行审批下来,大约需要十天的时间,到时候可能总行的通知已经下发,“所以即使‘十一’抢购,还是会遭遇到新政的制约。”
据了解,目前,武汉房产市场比较平静,未出现明显的市民抢购或者退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