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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39号令和清理闲置土地的政策只规定了开发企业两年内必须开发,而没有对开发时长的限制,约束效果也就不可能彻底。
该挤谁的地从房地产商手中“挤地”,被李文杰认为是政府在用金融等手段约束需求之后,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的一种手段。这说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开始正视供求关系的问题,“土地供应不能够得到有效释放是根本因素”,李文杰说。
土地供应的主体有二,一是各级土地储备中心,一是房地产商。“实际上,各级土地储备中心与房地产商一起,成了土地垄断商。”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前地价所所长邹晓云对本刊说。
“最初设计土地储备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调节供应量,也就是在市场价格高的时候多供应土地,价格低得时候收紧土地。”邹晓云认为,目前各地土地储备中心的做法,都基本背离了这个宗旨。
以北京市为例。在近三年的土地供应中,北京市甚至都没能达到年初设立的土地供应计划。比如,在房价一路狂飙的2006年,北京市计划安排土地供应总量为65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9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为2600公顷。但是截至年底,实际供应土地仅为计划的56%。
“北京市可供应的土地,土地储备中心手中的可供应土地,要远远大于开发商手中的土地。”一位业内人士对本刊称,如果开发商手中的土地持有量加在一起有40平方公里的话,那么,在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手中的可供应土地,至少是这个数量的20倍。
土地,从储备到形成市场供应,要经历一系列程序。首先是确定拆迁并列入计划,其次进行一级土地开发,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之后进入“招拍挂”程序,最后,确定土地出让结果、形成供应。首先,“拆迁效率太低,土地整理速度和效率都低。”这位人士忿忿不平地说,此外,土地储备中心贷款234亿用于一级开发,每年10多亿元的贷款利息也得由财政来支付,“这样形成土地出让效率低——土地供应短缺——土地拍卖价高——高地价推动高房价。”这位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