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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郑伟革主持会议的石景山海特饭店,已是饭点。简单吃了两口饭,郑处长就和记者赶去会议室,就“工程质量管理”、“住宅分户验收”及“商品房交付程序”等大家都关注的话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提前透露一个好消息。”在记者准备采访提纲时,郑处长笑着告诉记者,“北京市建委将在近期出台‘商品房交付程序’的交房新政。”
“先查验房屋”的确是个好消息。它代表着,一直以来开发商“先交钱再看房”的不成文规定将成过去时。
让我们听郑处长谈一谈其他“好消息”。
针对收房时经常出现的一些矛盾,市建委正在制定《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准备近期出台。《规定》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要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然后依据合同的规定办理交付手续。
即将出台的“先查验房屋”的交付若干规定,不但会解决因收房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同时也对于维护有关各方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个目标 两个100%记者:今年北京市建委针对质量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郑处长:今年年初,北京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建委2007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其中有四个目标值得关注:一是奥运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结构质量达到市结构长城杯标准;二是住宅工程实现100%分户验收,新开工的住宅小区做到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全市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四是杜绝房屋倒塌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另外,“2008工程”今年到了决战年,北京市建委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围绕奥运工程和地铁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强化住宅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强工程质量执法等方面,出台了11项具体措施。
核心提示: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监管,工程参建各方要依法履行质量职责,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质量安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建委将依法查处。
2.关键词:“先查验房屋”记者:针对大家都关心的收房中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建委采取了哪些解决措施?
郑处长:这刚好谈到了我们即将出台的文件,针对收房时经常出现的一些矛盾,我们正在制定《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准备近期出台。“规定”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要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然后依据合同的规定办理交付手续。核心提示:“先查验房屋”的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同购房人在先看房还是先查验上存在的分歧将会迎刃而解,一些因收房引发的矛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
3.关键词:八项内容保障住宅质量记者:去年我市出台了“住宅分户验收”的政策,目前该政策进行的情况怎样,取得了哪些成效?
郑处长: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各方利益,特别是购房人的利益是“住宅分户验收”的核心内容,该政策出台一年多来,得到了工程参加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执行情况比较平稳。市建委也组织开展了对住宅分户验收的专项检查。
核心提示:去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是一个新措施,它有一个总结经验、逐渐完善的过程,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4.关键词:两级机制 依法投诉记者:近两年,我市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质量投诉有没有得到好转?有什么表现?
郑处长:目前,我市关于工程质量投诉包括来信来访,基本控制在1%到3%之间,应该说是总体情况比较平稳。为了规范施工质量投诉的处理程序,去年市建委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建立了市和区县两级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市和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监督工程的质量投诉工作。并对投诉人如何进行施工质量投诉也做了相关规定。
核心提示:如果投诉人认为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可以按照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投诉。
5.关键词:住宅小区同步交用记者:关于新建商品房小区,同步交付使用政策的落实情况?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如何落实?
郑处长:今年,市建委会同市规委、市国土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年3月1日办理土地交用出让合同的住宅小区项目将开始实施。新建商品房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有一定的工作难度,但是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此项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建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方案的报送等有关工作内容。
核心提示:“三部门联手颁新规,小区相关设施不同步不许卖房”对买房人来说是个好消息,那么,随着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住宅小区建设和购房人是一件大好事。
6.关键词:合理依法维权记者:市民如何看待工程质量瑕疵问题?如果遇到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合理维权?同时请郑处长给大家列几点消费提示,使广大市民正确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郑处长: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后,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按照市建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投诉。涉及工程保修的问题,建设单位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保修和维修。对于工程质量的争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涉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购房人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确定损失。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的约定,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等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核心提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应认真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同时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依法维权。
-记者手记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市建委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重视,仅从《工作要点》里的两个“100%”就看出了他们工作的决心和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即将出台的“先查验房屋”的交付若干规定,不但会解决因收房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同时也对于维护有关各方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