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教授则表示,美国物业税的征收在评估方面出现过许多问题,所以评估是推行物业税的难点。究竟由谁来评估,税务局没有这个力量,要去找中介,中介能不能做到科学、合理、公平,这都存在问题。
在美国和加拿大,也有针对评估争议的解决机制。一般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向估税官提出申诉。如果申诉人不满意估税官做出的决定,他们可以以某种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而仲裁委员会可能是一个公民陪审团,也可能是处理上诉事宜的州制宪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准司法机构。最后,如果申诉人仍然认为其财产价值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估,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