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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抑制炒房倒房的宏观调控政策,二手房在交易环节的税负大幅增加。靠打政策擦边球的避税措施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暗流涌动。记者近日在走访天津市塘沽二手房市场期间发现,这种现象仍较为普遍。
在10月下旬新近调整的本市(天津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中,市内6区的价格标准均有所变化,包括塘沽区在内的其他区县并没有变化,住宅的标准价格仍为每平方米5000元。以去年6月我市实施的《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为基础,配以新近调整的标准价格,现在定性为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并且价格低于各区县标准价格的住房。
目前塘沽区多数二手房的实际价格已经超出标准价格。根据原《通知》,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别墅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1.5%的税额差使得部分买卖双方铤而走险去避税。
“现在这种避税现象很普遍。”塘沽区某中介负责人对记者说。记者采访了解到,现在塘沽二手房市场是不折不扣的卖方市场,优质房源十分紧俏,处在强势地位的房主基本都将各项税费转嫁到买方身上。不少买方为了降低购房成本,都愿和房主协商将合同中的房款压低,压到单价低于每平方米5000元,来满足成为普通住房的条件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按照“国六条”的规定,从去年6月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如果买卖的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再次交易的住房,压低总房款还可以降低营业税,另外总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也同时可以得到降低。
以一套总价60万元面积80平方米的5年以内二手房为例,把房款压低不到40万元就可以满足普通住房的条件,这样可以少缴纳2万多元的各种税费。一位房产经纪人介绍说,通常情况下卖方会比较配合买方,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并没有得到损失。记者了解到,实际交易金额与合同交易金额的差价一般都是由买卖双方来自行交接。不少中介反映,在面积小于144平方米房屋的交易中,现在这种现象居高不下。
二手房避税手段存风险尽管如今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避税手段是在买卖双方自愿条件下的自发行为,但是这类现象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安全因素。不仅造成国家相关税收的流失,也为日后自身利益的保障埋下了隐患。
记者对塘沽二手房市场调查了解发现,现在最为普遍的避税手段就是压低合同金额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如今的市场行情下,这样做可以降低买房者的购房成本,但是却增加了其在未来交易中利益受损的风险。
如果买方花70万元的实际价格购买了一套住房,以压低后房款为50万元的合同去过户,就只能得到50万元的购房发票,以后再次进行交易的时候,此次交易的金额只能被认为是50万元。如果房价继续上涨,再次交易得到的账面利益就大于了其实际利益,由此多产生的税费就会让其进退两难,不利于这套房屋的再次流通。另外,压低房款过户就肯定会产生一部分自行交接的房款,这部分房款不在市国土房管局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的服务范围内,如果遇到不诚信的买方,卖方的利益将会受到很大损失,由于双方都存在虚假交易行为,一旦出现纠纷,解决起来十分困难。
由于天津市房管部门在去年已经作出规定,房屋只能在直系亲属之间赠予。依靠“假赠与”方式进行房屋转让的逃税行为现在已经不存在。但是,现在仍有个别交易双方只去办理公证,等到房屋到了5年大限后再去办理过户,这样可以省下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类避税手段存在更大的隐患。“这样十分不保险。”塘沽区某中介这样说。据了解,二手房交易如不过户,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如果房屋到了年限后,市场价格又出现了上涨,卖方一旦反悔,买方就会蒙受利益的损失。市房管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缴纳了税金,买卖双方的利益才能依法得到保障。
无处诉苦!今年7月份时在顺驰华苑店看上了一套毗邻理工大学的公安局宿舍楼6楼的一套两居室,因为本人一直对公安干警深信不疑故特别青睐与这套住房,因为是结婚要用又因没有太多的钱投资在房子上所以选了一套自认为性价比比较高的(63平米,40万)对我们来讲已经很贵了。后来在中介让我们准备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因为男朋友公司内部调动的原因公积金查询单总是不符合贷款要求,我们为此一直向房主和中介解释并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此同时我们积极的和公司沟通希望快点儿办理好贷款手续,事情过后2、3个月我们的手续终于在我们不断的奔波中办理好交到中介,却被告知房主不卖房子了,因为他打算卖房子让儿子出国结果没去成钱不用了所以不卖了。可是在我们在办齐手续的过程里没有任何人告知我们房主需要房款需要给孩子出国用,现在却因为这个理由不卖了。我们与房主见面交涉过一次,彼此推心置腹后房主把卖房子的条件提了出来,说如果买房要涨到45万因为有人说他的房子值这个价了,我们才恍然大悟什么不需要钱了其实就是想涨价,我们的人民公仆啊!在最初订立买房合同时我们交了10000元的定金,8000元的中介费(全部由我们承担中介费)得到的结果就是不卖了。收了我8000块中介费的顺驰更是可笑除了中介费一分不退外还帮助房主从我这讹钱,真是没有天理啊!这就是拿着我们纳税人钱的xxx队的队长!和让广大老百姓们相信的中介机构办出来坑害无知老百姓的事!房主不但违约而且还想退我10000的定金还只承担一部分中介费,让我房子没了还要损失几千块钱。要是这样我以后都不要上税了,我不要用我的钱养活这样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