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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科技司负责人昨天在建设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今后,房屋的外墙保温体系、节能门窗的种类和效能等建筑的节能信息,都必须写入购房合同,一旦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购房人就可以提起诉讼。此外,建设部已于近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目前开发商打的所谓的“绿色建筑”的旗号,建设部均不予承认。
节能措施要写入购房合同近期发布的《节约能源法》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对于这项法规如何具体执行,哪些信息要向购房人明示?这位负责人昨天介绍说,节能措施等信息一般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中外墙保温体系的构造以及传热系数、节能门窗的种类和传热系数、屋面保温构造及其传热系数,在夏热冬暖或夏热冬冷的地区,还应有遮阳设施的形式和构造,同时还包括了供热采暖、空调制冷系统的形式和构成等。
“这些信息必须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一旦房地产开发商取消或降低了节能技术的措施,购房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诉至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说。
新建建筑节能不合格将不能竣工验收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一些新建的建筑节能结束不够完善,有些外墙保温层出现开裂、起鼓、甚至部分或小块脱落。节能门窗也有些中空的玻璃密封材料不过关,导致空气进入,冬天出现起雾或结雾现象。
他表示,今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这些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新建建筑物要坚决予以返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能进行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
目前开发商所称绿色建筑均不获承认此外,从本月开始,建设部开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受理,开发商可以为自己的建筑项目申请该标识。“有些人认为多建草坪、多种些树就是绿色建筑,其实这些都进入了误区。”这位负责人表示,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而目前在市场上,已经有开发商打出了“绿色建筑”旗号,为自己的项目作宣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才刚刚受理,一些开发商投机取巧,以绿色建筑为幌子,打概念牌,对于目前已有的所谓的绿色建筑,建设部是不予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