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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第二批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已有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十省市成为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地区。随着模拟评税试点地区的增加,有关物业税的各种传闻也接踵而至。
10月18日,一位一直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物业税论证的专家透露,物业税有望明年在部分试点城市进入实转,但正式实施还有待时日。
在12月13日广州举行的“中国地产新视角高峰论坛”上,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负责人说,物业税从空转试点转入实转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至少明年不会征收。物业税的开征,应该不会面向所有住宅,有可能根据套数、面积、类型等标准划分征收范围。
新闻焦点到目前为止,虽然全国已有十省市实施物业税空转,并且今明两年有可能实施“空转实”,但是,物业税在国内大规模实施的基础并不牢固,还有许多问题仍不明朗。
现阶段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买房,在以后的使用阶段按月归还贷款。实施物业税后,购房者在还贷基础上又增加一定税收负担,且税收随物业增值而不断增加,这会使许多经济实力不强的家庭出现“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形。另外,房地产业的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而相当数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一次性交纳土地税费,因此在新法实施前已然存在的大量“老房”价格中,已经一次性包含了几十年的税费。物业税一旦开征,对所有房地产一律按新法收税,就意味着重复计征,将使大量“有产者”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建设部负责人此前曾透露,大户型住宅的税费肯定比中小户型重。而社科院财贸所专家说,我国居民住房来源比较复杂,比如说,拆迁房、单位分配住房等,这些住房的持有者可能并没有多少收入,如果征税太多,可能会影响到这部分住房持有者的生活水平,因此,征收物业税可能采取折衷的做法,即税率定得低一些,免税范围放得宽一些,这样可能会有降低物业税的效果。
新闻背景我国现行法规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这就导致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环节成本低的现状。为了使高涨的房价悬崖勒马,降低购房门槛,打击炒楼行为,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但购房者的压力并未减弱,于是人们对物业税的出台抱有更大的期望,希望它能真正平抑房价。2006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国家正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并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并于不久后公布了第一批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
预期影响通过物业税限制人均住宅面积,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降低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购房、囤房、炒房的行为,使得购房行为渐趋回归理性,最终达到供求关系和谐、平抑各地上涨过快的房价吗?
对此,宇轩不动产等专业机构负责人认为,物业税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平买贵住”,发展商要交的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可能免除,那么这笔费用也将在房价中被扣除,消费者买房价格会有所降低,每平方米单价少则下降几百块,多则上千元。而且消费者在购买住房时所交纳的一些税费也将摊到每年进行缴纳。所以总的来说,消费者在购房时付出的成本会有所降低。但是这笔费用却会在今后的居住过程中逐年进行征收,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每年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升值而提高。
然而也有人认为,物业税一旦开征,从住房的全部寿命成本分析,彼时价值或许远高于今日的房价。对于投资者而言,则有利于其以更低的成本取得住房并在短期内加价转让。而土地出让金在多数天价地块中占比远小于拆迁成本与土地溢价,所以开征物业税对于住宅开发成本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