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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08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后,资金有没有问题?将采取什么样的保障方式?改善城市中的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的工作进展如何?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承德、廊坊等市。
承德市的李英羽一家3口人挤在20.49平方米的住房内,因为身有残疾,丈夫身体不好,孩子正在上学,作为低保户,她家每个月都会领到122.5元的住房补贴。如今,在我省,像李英羽家这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上都享受到了廉租住房补贴。
“从2008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做到应保尽保。”今年9月份,我省印发《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省政府95号文),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七分法对收入标准进行划分,10%的人属于最低收入阶层,10%的人属于低收入阶层。”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介绍,从现在开始,我省廉租住房保障的重点要转向这20%的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必然需要更多的资金。资金怎样筹措?
根据省政府95号文规定,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主要采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方式,其资金有4个主要来源:市、县(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比例不得低于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等费用之后的余额;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其他资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03年开始,承德、廊坊两市每年都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民心工程”,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资金筹措方面,两市有着明显的不同。
“廊坊市两到三年内,将解决现有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副市长王大虎介绍,明年市区土地出让净收益约为7亿元,按照10%的比例可归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可归集500-600万元,如果做得好,甚至有希望超过1000万元。
承德市的状况则有很大不同。经济总量小,又处于山区,土地紧张。2007年,全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30万元,全面实现了对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随着2008年住房保障面的扩大,资金需求量增幅较大。
根据近期进行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承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半以下的家庭就有8463户,这部分人都需要廉租住房的覆盖。据测算,仅这一点,就需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近180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700万元,两项合计为4500万元。然而,2008年承德全市可利用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合计只有1007万元,资金缺口达3493万元。
“在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等有关费用的余额全部用作住房保障资金的基础上,我们将加大一般财政预算安排。”承德市副市长王克说,同时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资金,以全面完成2008年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