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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天津市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建设限价商品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受益家庭逐年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切实改善。
- 集中建设廉租房为解决城市拆迁中生活、住房“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本市集中建设了4个项目、48万平方米、7282套廉租房。廉租房配租面向住房拆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和优抚家庭。截至2007年年底,已有2130户家庭,经申请、初审、公示、复核、摇号、选房等程序配租了住房。
- 补贴覆盖最低收入家庭本市面向城镇范围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和优抚家庭实施了租房补贴政策,并将市级以上劳模和持《特困救助卡》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补贴范围。2007年4月1日起,将租房补贴标准提高了20%,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补贴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户家庭月最低补贴额为360元。目前,全市已有2949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共发放补贴1174.98万元,户均月补贴384元。
- 公房租金核减纳入廉租房管理本市自1997年以来,对承租公房的“低保”和优抚家庭实行租金核减,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3元,为现行公房租金的50%。目前,全市享受公房租金核减家庭有2.37万户,涉及公有住房70万平方米,年核减租金684万元,累计已核减3280万元。
- 为“夹心层”居民提供新模式为了解决一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拆迁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本市推出了面向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拆迁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租赁房政策,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方式。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有2118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配租了经济租赁房,有1917户享受了租金补贴。
- 供应量创历史最高本市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年收入在4.2万元以下且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25万元的中低收入拆迁家庭销售。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按照“四带”进行招标建设,即带规划条件和房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2007年共提供420万平方米、7.2万套,是历年来供应量最多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