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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包阳台,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件关乎自家的小事,没想到却成了不好解决的难题。阳台能不能包?该不该包?业主和物业各有理由,那么“包阳台”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呢?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律师,得到的答案时: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得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
能不能包,要看买房时如何约定
“包阳台是否需得到物业同意,要看买房时是怎么约定的。”市建设规划局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施月中表示,如果在买房时没有“不能包阳台”的约定,那么,业主有绝对的自主权。但如果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或者交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临时管理规约》或《业主临时公约》,就要遵守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的一些规定,直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修改规约为止。
施月中表示,由于开放式阳台在销售时一般是按一半面积计算,而封闭的阳台则是算全面积。如果业主购买开放式阳台的住宅后自行包阳台,其实是获得了面积差额的利益。同时,由于包阳台涉及到建筑的外立面,属于公共部分,牵涉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现在不少物业公司都对业主私自包阳台有所限制。
“物业公司之所以禁止私自包阳台,主要是考虑到整个小区住宅的整体规划统一。”施处长表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在规约限制下包阳台的业主,可直接向所辖的建设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该不该包,临时规约也有约束力
那么,物业为什么可以用临时规约来约束业主呢?这是有相关政策依据的。
施月中处长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在卖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应该和购房者说清楚,以后小区不允许包阳台,倘若你想包,可以选择不买这里的房子。”施月中表示,物业也有事先告知业主相关规约内容的义务,而对于违反规约封阳台的住户,物业可采用劝说的方式进行制止。
要不要包,等业委会成立后决定
从另一方面讲,由于临时规约是在没有征求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制定的,业主是有权利提出修改的,那就是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由业主大会提出修改或重新制定新的规约。“业委会成立后,如多数业主需要封阳台,可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报规划部门修改规划即可。”施月中表示。
关于这一点,记者也从律师方面也得到了证实。华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兴指出,虽然临时规约是由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但是依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业主购房时已签了临时规约,就应当遵守。“不过,因为业主签订的临时规约是对全体业主的约束,合同的主体应属于全体业主,业主违反临时公约,违反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林律师表示,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成立尽快业主委员会,调查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再决定阳台能不能包,该怎么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