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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2008年长春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中,可以听得出政府土地调控的决心。相关领导表示,为了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结合我国目前“人均占有耕地少”的现状,今年长春市将从三个方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在《关注民生精细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在2008年长春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表示,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收回重新配置。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
同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加强批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发利用,确保土地供应形成有效供给,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