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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广州市向市场租赁近千套房子做廉租房的新闻引起了记者的兴趣。“广州市今年拟从市场租赁1000套小户型住宅,再以廉租房的价格(1元/m2)出租给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其中越秀区要解决286套。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越秀区替286户困难群众从市场租赁房屋,为期两年,单单是替困难群众埋单的房租就达4000多万元。大多数房源为一房一厅,租价也不会虚高,1300元∕月。”
根据这个数据,记者算了一笔账。倘若按照1300元∕月计算,解决286户的两年租房问题,总共需要的房租为8923200元。而如果是以4000万元的政府总投入额来计算,解决286户的两年租房问题,每月每户的房租额则为5828元∕月。
这两组数据比较令人触目惊心。第一组数据,总房租只需要近900万元,而政府却报出了4000多万元的价格。其中差了3000多万元,不禁让人遐想连篇。而第二组数据每月房租近6000元∕月,而政府报出的数据则是“不会虚高”的1300元∕月。近6000元∕月,在市区任何一个楼盘租一个相当不错的房子也是绰绰有余的了。
当然,也不排除是写此新闻的记者笔误或者是采访对象本身计算错误,也极有可能是新闻出炉时由于时间紧迫语焉不详地把全市的数据只套在越秀区的头上搞错了。这是刚过去几天的新闻,还没有人出来说明这个数据到底范围有多广,而记者经过一番努力也没能核实到这4000万元到底是何指。
数据的强烈反差,让人觉得非常离谱。不过,记者认为,数据如何不必去深究,问题的实质在于,作为动用公共资源建设或是向社会租赁作为社会救济性质的廉租房,其面积不能过大,其租价也不能过高。
在一个多月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联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廉租房闲置、出借、准入及退出等进行规范。其明显表达出,廉租房属于政府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政策,完全靠政府补贴支持,说白了,就是用全社会纳税人的钱。同时,廉租房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标。有经济适用房“宝马车出入”及“六连号”的前车之鉴,备受推崇的廉租房不能重蹈覆辙,拿公共资源出来做事,就不能贪大求华,必须以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为前提。 (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