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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12日上午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中表示,上海首批1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将在二季度内开工建设。
首批经适房选址划定“上海的经济适用住房将采取适度集中建设、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用地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实施。”庞元说。
按照今年上海市人代会上确定的目标,今后5年,上海将新建经适房约2000万平方米、30万套,经适房建设规模约占同期新建住宅规模的20%。其中在2008年,上海市将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被过滤广告
庞元介绍说,上海经适房首批集中建设项目将在上海东南西北各个区域布局,从杨浦江湾、松江泗泾、宝山顾村、南汇周浦、航头、闵行浦江、青浦华新等交通比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位选址,住宅建设规模约160万平方米。
保本微利是价格原则庞元还透露,《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将在年内正式出台实施,总体考虑是通过健全建设、供应、产权管理“三个机制”,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在建设机制方面,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原则,实行管办分离,通过新建或配建等办法筹措房源,基本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在供应机制方面,上海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着力解决超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认定标准、自身又无力从市场购买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照开发建设综合成本加微利确定。同时,实行轮候供应的制度,对审核批准的对象,建立登记轮候册,按照规定程序轮候选购。
在产权管理机制方面,采用半封闭运作方式,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后不满一定期限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一定年限的,出售时按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以优先回购,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对象供应。
目前,上海市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用地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办法,拟于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保障住房·行动 廉租“门槛”将从600元提到800元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昨日表示,上海市年内将放宽廉租对象收入认定标准,在适当时候,将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提高到800元以下,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
庞元称,上海将力争年内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万户,累计实现5万户的覆盖,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目前在上海市有关街道实施的城镇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的廉租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今年要覆盖到全市各街道(镇)。
目前,徐汇、长宁两区已经启动提高廉租实物配租比例、实行实物配租新机制的试点工作,该试点经验有望今年下半年在上海全市推广实行。
上海着手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据新华社电住房保障体系中“边缘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已引起上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昨日表示,上海将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体系的广覆盖,将住房保障范围由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解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缺乏住房市场消费能力的“夹心阶层”的住房困难,逐步解决其他特定城市家庭的住房问题。
“上海将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快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和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努力使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庞元说,上海将按照家庭收入的实际情况,将住房困难家庭划分为不同的保障层次,实施不同的住房保障方式,分层、分类并有针对性地解决住房困难。
对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庞元表示,将“抓紧制订租房贴费政策,通过租房贴费,鼓励他们以租赁方式改善居住条件。”
保障住房·调查“商品房销售合同撤销率未见异常”
房地局称预售合同撤销率约3%但定金合同撤销率较高
“目前本市商品房销售合同撤销率未见异常。”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昨日正式回应有关“上海部分楼盘合同撤销率畸高”的传闻。
撤销率高的是定金合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07年上海十大期待楼盘和十大楼价翻番的楼盘的平均合同撤销率高达40%。对此,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称,从上海全市所有在售楼盘来看,预售合同撤销率约为3%,情况正常。
该局同时对报道中提及的20个楼盘(其中有2个名称有误,无法查询)逐一核实。“18个楼盘开盘至今,网上共签订预售合同8971套,撤销297套,撤销率3.3%,基本正常;但这些楼盘的定金合同撤销率较高,其中15个楼盘定金撤销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说,对上述楼盘将作进一步调查。
不排除个别开发商炒作“目前全市所有在售楼盘定金合同撤销率约为8%,情况总体上正常,但也不排除个别开发商存在通过虚订合同进行自我炒作等行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副处长蒋慰如说。
目前,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房地产”因系统设置的原因,销售合同和定金合同的撤销信息未作分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