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1岁的常文正不经意间成了新密市最知名的“钉子户”,他的家在开发商挖掘机的轰鸣声中变成了一座孤岛。
常文正的孙子常子龙告诉记者,10天前,开发商断了他家的水电,家里买了些矿泉水备着。至于用电,前些天,他自己买了10多米电线临时从别处接来了电。
常家正房堂屋为窑洞,两侧房屋为砖瓦结构,有点四合院的味道。常文正老汉告诉记者,他1963年来此落户,这10间房是1987年建的,当时这里还属城关镇韩庄村。
【对抗】不满赔偿标准,常家拒绝搬迁据常子龙介绍,开发商“三郭”都是韩庄村人,2005年村委会演变成了社区居委会,去年年初,“三郭”开始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征地。
常子龙说,这三个人与住户签订的征地合同没有房产公司落款,全是他们三个人的个人签名,很不正规,而且赔偿用的是土办法:责任田每亩赔偿4万元,居委会从中每亩扣除1万元,落到居民手中的合3万元。常家宅院占地2.4亩,开发商答应,常家住宅用地赔偿两套125平方米的新房,院子用地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赔偿常家16万元。“我认为这是霸王合同。”常子龙向记者出示了自家的房屋产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他认为开发商的赔偿与市场行情严重脱节,且无开发建设手续,不合法,因此常家拒绝搬迁。
【开发商】挖土平地属于拆迁工程,并未开工如今,韩庄村60多户居民已先后得到赔偿,陆续开始搬迁,而91岁的常文正依旧坚守着这块“根据地”。“今年春节前后,开发商开始挖土整地。”常子龙指着房屋周围深陷下去的土地说,“这里几十亩坡地原来种的全是杨树,郁郁葱葱,现在成了大土坑。我们家的地基已经外露,雨季眼看要来,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我爷爷一直住在堂屋正房,现在不得不搬到东侧砖瓦房里。”
记者电话联系到郭战伟,他在电话里说,此次征地属凤凰山庄二期工程,建房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挖土平地属于“拆迁工程”,并非“开工建设”。同时,郭战伟承认凤凰山庄一期工程的房产证是宅基地性质的。
青峰路居委会财务科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常家向开发商索要120万元外加两套房,“开价太高,我一直从中协调,就是说不成事”。
【相关部门】开发商无建设手续,无权挖土平地在新密市城建局规划科,墙上挂着该市2006年至2020年城市规划图,可以看出凤凰山庄北面大片土地规划为青屏山公园林地。
副科长裴惠敏说,即便是凤凰山庄的二期工程,其建设手续也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目前无权挖土平地。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冯志刚一针见血地说:“凤凰山庄是典型的小产权房产开发,国土部门对此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住户有自己的房产证,用地为集体土地,在目前政策监管存在盲区的情况下,开发商往往是与住户私下协商赔偿问题,这种私下交易脱离了土地部门的监管。”冯主任坦言,“说白了,不管谁吃亏谁占便宜,这都是一场交易。如果达不到满意,常家人挺着不搬,开发商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