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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坚认为,发展商于公布价单前表达意向价没有问题。身兼新世界执行董事兼集团总经理及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的梁志坚,昨参观海滨南岸住客会所时再次强调,现时预售楼花指引清晰,各地产商都跟足指引卖楼,相信没有发展商会违规卖楼。
供参考价不应视作买卖对于有建议发展商于卖楼前不可公布价格,梁志坚认为“不现实”,他表示每个发展商都会、而且必须提供意向价格、均价予买家参考,只要不提供个别单位的价格就应该没有问题。他更举例,“卖地后记者都会问估计售价,怎可能不讲价钱?”新地代理执行董事周国贤亦指,发展商向买家提供一个粗略的参考价格,不应视为真正的买卖。梁志坚又指,立法局议员李永达仍未直接与商会接触,不了解对方的要求。
根据现行条例,发展商必须在公布价单后才可以卖楼,因此,在未公布价单之前,发展商在透露某一具体单位的售价,可能会抵触相关条例,或会被视为“未公布价单就卖楼”。
派发价单制度已有指引另外,对于现行派发价单制度,梁志坚表示商会已有指引要求发展商于卖楼前24小时,提供2成及不少于20伙的价单,数量已经足够,他指称“发展商要测试市况,一次过推出所有单位亦不可能。”他多次强调,商会一定会尽量满足消委会及各方要求,制度亦足够保障消费者。
对于楼市走势,梁志坚认为,楼市整固期已经结束,当前本港利息低,且“面粉贵过面包”,政府又不肯改变勾地制度,相信楼价仍会有上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