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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5日北京市建委发布《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在银行缴存60万元风险准备金并与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共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才能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而今后租赁代理业务的相关租金须由客户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如果由经纪公司代收,需向付款人开具收据并在3日内将租金存入专用账户,经纪公司不得将租金直接收存或存入专用账户外的其他账户。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此《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从事租赁代理业务的门槛,规范了租赁代理业务市场,并加速淘汰了操作不规范的小经纪公司,促进肃清分租市场相当一部分混乱交易,对整个租赁市场朝系统健康方向发展具有非凡意义。这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明确租赁代理业务的三个准入门槛据此次发布的《办法》来看,明确了经纪公司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必须符合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缴存60万元风险准备金;二是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三是租金专用账户的房屋租金与经纪公司自有资金实行分账户管理。“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三项基本条件明确了从事租赁代理业务的准入门槛,并且各项标准设定实际上是从侧面考量了经纪公司的保险性、资金实力和财务明晰度,可以说是从大基调上确保了租赁代理业务的安全度。
其次,规范了租赁市场秩序,使租赁市场运行状况进一步统一“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办法》在明确租赁代理业务准入门槛的同时,由于其各项硬性条件对经纪公司的“挚肘”,同时也就对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经纪机构应在3日内将已成交的租赁代理业务相关信息到市建委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填报,这就对租赁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同时期租金情况、成交量等相关数据的汇聚统一起到了铺垫作用,为把握整体租赁市场起到了重要推动。
第三:加速淘汰操作不规范经纪公司,规范分租市场据“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统计数据分析,租赁代理业务在整个租赁市场上所占的比例相当大,已经达到四成以上,一些中小经纪公司甚至依赖此业务为生,将整套房屋代理过来再进行简单改造,开展分租业务,其中的房屋租赁安全隐患也比较突出。但随着此《办法》的出台和相继实施,这种状况将进行新的洗牌。“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由于对开展租赁代理业务存在客观硬性条件,并且符合开展此业务的经纪公司会更加透明公开,一些无法达到准入条件或私自非法开展业务的中小经纪公司生存空间将进一步缩小,加速行业淘汰,也将有效规范房屋的分租市场,对维持整个租赁市场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有积极作用。
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虽然距此《办法》6月1日实施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最为重要的是,为了推进《办法》各项制度的执行,还需要明确更多地操作细节:如何有效监测个别经纪公司违规开展租赁代理业务的行为(例如未缴存保证金开展业务、专用账户资金与自有资金未分离等)、如何让消费者更加透明广泛的了解相关规定、以及承租者如何更加便利的交付租金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