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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奇力公司的负责人陈经理。他说:“登达公司在支付4万元现金的时候,以工程进度过慢为由扣了我们6000元的罚款,他们没有把钱给完,我们怎么给工地通电啊?”
记者带着疑问又向登达公司核实了情况。“你看,这是两张奇力公司开具给我们的建筑业专业发票。一张是10万,一张是7万。如果我们没有把钱给完,奇力怎么会开发票给我呢?”叶先生拿着发票原件向记者解释说。
据叶先生介绍,原因是奇力公司把一部分配电工程分包给海南耐迪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耐迪公司),工程虽然早已验收合格,但奇力公司至今仍拖欠耐迪公司工程款46300元,所以耐迪就一直没给工地通电。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耐迪公司的负责人曾先生也证实这一点,“我们把工程做完了,但奇力公司还欠着4万多块钱不给,只有他们把钱付清,我们才能让工地通上电。我们也是受害者。”
5月23日下午,记者接到了叶先生的电话。他说:“今天,我们向海口供电公司的领导反映了此事。在供电公司的协调下,我们决定把最后的那1万块钱交给耐迪公司,不给奇力公司了!而且耐迪公司也答应收到钱后,立即让工地通上电。这样算下来,奇力还拖欠耐迪的3万多元,这些钱我们会跟耐迪公司一起向奇力公司追讨。”登达公司负责工程的管先生说起此事也是一脸的无奈。
律师观点:受害方可依法维权针对叶先生所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海南大泓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登达公司可以根据与奇力公司签订的合同和保证书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因工期被耽误所遭受的损失向奇力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