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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获得税收优惠。这是记者昨日从财政局获得的消息。
开发商: 建廉租房可按比例免税日前,财政局转发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专业人士: 对商品房市场没有太多影响《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此外,对个人按九部委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苑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地产专业人员表示,这一《通知》的出台,可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但对于商品房市场没有太多影响,毕竟购房群体不同。但是,对于开发商来说,项目投资则多了一个选择。出台这些减免税收的政策,投资回报更高,可以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去开发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特别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发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风险比商品房要低,如果要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可以选择拓宽一定比例开发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