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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价格的一路上扬,让墓地投资业悄然兴起。
“炒楼不如炒墓地”、“投资16000元买一块3平方米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28000元;投资30000元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60000元”——这是目前流行在“炒墓族”间的广告语。
从教师岗位退休的王老师最近也加入了“炒墓一族”,他告诉记者,他原本是想为自己提前买一块墓地,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郑州长葛陵园的一处墓地。随后,在感触了市场利好和别人的劝说下,他在两年内连续购入该陵园5块墓地进行投资,现在每块墓地的价格已经上涨2000元以上,王老师觉得非常划算,还向周围的朋友推荐这种投资形式。
记者观察发现,许多陵园公墓都似乎默许“炒墓族”的存在。他们一般会在郑州市设立经销点,销售人员根据自己的业绩进行销售提成。而且这些销售人员瞄准银发一族,经常利用老年人晨练时间在街心公园等地方搞宣传,以组织免费旅游为号召,组织他们实地考察,借机兜售墓地,据介绍,这种方式“一般都能取得成效”。
记者来到长葛陵园在郑州市东大街的销售处,一位姓张的推销小姐格外热情。“我们的陵园规模大,效益好,是一个台湾商人投资,在这儿买绝对赔不了……搞墓地投资,就像搞期货一样!”
“一期树葬式的墓地,最初推出来时,只有6800元,现在已涨到13400元了。你现在要买的话还没有,只能从一期客户手里买,我的一期客户都赚到钱了。”一家在郑州市设点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殡葬业虽是个冷门产业,却是个暴利行业。“因为每个人早晚都得要个墓地。”这位销售人员表示,而且先买的要是都买完了,后来的客户只能从先买的客户手里买。
据他介绍,有的陵园为了哄抬价格,主动吸引客户炒卖墓地,伪装成前期工程已经全部销售,然后借机提高价格,吸引资金注入。虽然很多陵园都公开声称只能凭身份证购买墓地,但陵园的工作人员不光参与帮助客户联系购买者,甚至开出“购买墓地两年后卖不出去,原价退款”的条件吸引客户的加入,至于买卖坟墓所涉及的更名、过户等繁琐手续,陵园会以客户如出国、迁居等客观原因帮助办理。
当记者问到一个人购买多块墓地,办手续时是否会遇到障碍时,北邙公墓的一位销售人员明确表示:“这根本不成问题,我们用购买者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为购买者办理名下多块墓地的《永久使用权证书》。”同时他又出示了一份购买墓地合同书,指着合同书第四条款中“收益”的字样说,“收益”就是“转让”的意思。“这是应对政府的合同,我们完全可以让你把墓地转让,你想转让时我们还可以牵线搭桥,只收取100元的手续费……”
墓地炒卖是否违法目前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墓地买卖行业进行规范?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朱铁军科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河南省对于公墓管理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国务院下发的《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下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南省民政厅下发的《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来进行的。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和非法买卖墓地、墓穴,而且还明文规定:安葬骨灰的单人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河南省民政厅每年都会对全省的公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来说,公墓经营情况规范良好。朱铁军表示,国家民政部曾经两次下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坚决查禁违规销售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禁止以传销等形式进行墓地的炒买炒卖。为此,省民政厅规定,购买墓穴时,要求购买人必须出具火化证明,才能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不得为活人购买墓穴或者格位。省民政厅每两年对各地公墓进行一次检查。
朱铁军也坦言,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存在,比如家中有年事已高的老年人,可以提前预购墓穴或者格位,但在数量上有严格限制,一个人只能买一块墓地。
据朱铁军介绍,为防止有人炒买炒卖,墓穴或格位严格禁止个人的转让、炒卖,所以,挂牌交易是不被允许的。个人在购买后,如果遇有迁居、移民等特殊情况,只能够向原购买单位退回,不能再次转手。对于公墓的价格,考虑到墓穴或格位的位置、大小、材质、附属设施等有较大差异,目前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尚未对其进行价格核定或者最高限价。此外对于公墓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是20年一个使用周期,丧主购买墓穴时应按规定交纳基本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20年之后,如想继续使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维护费,但相对于初期费用而言,数额要低得多。目前,国内根本不存在所谓永久性的墓地。
既然已有明文规定,墓地产业为何还有如此多的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权威人士认为,正是由于法律存在明显漏洞,才使开发商抓住群众心理,有机可乘。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专业委员会会长范英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我国的殡葬体制问题目前存在很多漏洞,需要改进。长达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殡葬法出台,只是以相关条例来进行管理,而且各个地方情况又不尽相同,使管理难度难上加难。
专家表示,目前最明显的问题是墓地陵园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经营者又有管理权,二者角色混淆,责权不分,造成墓地涨价现象在所难免。加上殡葬行业是商业行为,但是目前却是由各地殡仪馆火葬场垄断经营,当工商局去查处殡仪馆进行暴利经营时,殡仪馆却可以提出抗议说,工商局没有权力查,因为现在殡仪馆是作为一个社会福利单位登记的,加上各个地方法规又不近相同,造成实际管理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