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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于6月1日起实施。近日,天津市集中全市各涉农区县长、乡镇书记、乡镇长以及各区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共450人,就落实违法用地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依法用地、严格土地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深化区县政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和土地管理人员依法用地、依法管理意识,进一步明确治理违法用地共同责任。
今年以来,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思路,本市健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一是建立发现机制。成立了市和12个涉农区县两级土地巡查队伍,新四区以七天、其它区县以十四天为周期,对4万公里三级道路沿线及周边地区进行全覆盖巡查,做到对违法用地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二是建立联合查处机制。通过与建设、规划、工商、监察、水、热、电、气等部门联动,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了治理违法用地的责任制度。与区县政府签订了治理违法用地的责任书,明确了局、区县的各自责任,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治理违法用地主体作用。
四是建立制约机制。实行违法案件查处与用地审批相挂钩,对违法用地核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用地审批。
五是深入开展基层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蓟县、宝坻、武清、西青、北辰等区县3600余名乡镇村级干部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意识,确保集约节约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