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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的李玉清站在瓦砾堆里,情绪激动,他挥着手,动容地说:“这里是厨房,那里是门。”7月18日,李玉清来到位于同沙林场一片工地,他居住了30余年的老房子,在20多天前被施工单位拆掉。
房屋被拆没人提前通知
6月26日下午,接到同沙林场一名治安队员打来的电话后,李玉清火急火燎地赶往林场的老房子处。
“当时他跟我说我的房子被推土机推掉了。”李玉清冒雨赶到现场时,他曾居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已经成了一堆残砖烂瓦。他情急之下还报了警。
李玉清是当天被拆掉房子的5户当中的一户。另外4户在事发后第二天才知道。他们也同样不知道房子为什么会被拆掉。
“虽然我们都没有住在老房子里了,但拆我们的房子,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呢?为什么无缘无故拆了我的房子?”据李玉清介绍,被拆的房子建于1960年,后来有了新房子,老房子就弃置不住了。
施工方称是“误拆”
记者昨日联系了拆迁施工方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东莞分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进场施工前并没有和城建工程管理局以及林场开会,进场施工时,大型的机器把房子给撞倒了,就将其拆掉了。
黄旗山脉改造工程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对于居民的拆迁补偿方案还没制订好,房屋还不能拆除。”
而后,施工方提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标准是每平方米最多赔200元。李玉清等人认为,施工方开出的价格过低,要求重建房子。最后,施工方答应重建房子。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已经有工人在重建房子。一名工人说:“我们共有四个人在这里建造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一栋房子建起。”
房主认为施工方是故意的
“有人告诉我,等我们新的房子一建起来,马上就会作为违章建筑被推平。”李玉清非常担忧,“如果这样,我们将一分钱补偿都没有。”《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律师质疑“误拆”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王云昭律师说,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依法进行行政裁决。城市房屋拆迁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施工方怎么会误拆?
“房子推翻重建,必须要拿到施工许可证。现在这块地已经被征用,肯定拿不到施工许可证,这样建了房子后,也拿不到房产证。”王云昭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最好是请第三方对房子进行评估,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