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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日前对外发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有4.5万余户住房困难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享受了廉价住房。对于更多需要廉租房的“夹心层”,建设部门发布了解决的时间表。
据介绍,对于低保户,2008年底,解决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者的住房问题;2009年底,解决申请实物配租的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10年底,解决申请实物配租的所有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
对于低收入家庭,2008年底,解决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09年底,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10年底,解决所有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住房户,都能买得到、租得起经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