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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的消息,内蒙古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将于11月底在全区开通,今后不按规定实行网上统一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停止办理相关售房手续。
此次实行网上售房地域范围包括,内蒙古所有旗县市以及开发区。在网络开通后,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目前正在预销售的项目和将来开发的项目,必须实行网上售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网上联机备案。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目前仍有部分未售房源的项目需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上报,由房产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实际状况进行审查,并对未售房源在网上统一发布销售。
据了解,内蒙古新开通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房屋权属网络登记发证系统、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和房地产企业项目手册管理系统。在网络开通后,未实行网上售房的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对项目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也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发证相关手续。
同时,对开发企业实行网上售房也将作为今后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一项必检项目,凡不符合企业资质年检、未按规定填报房地产企业手册的各类房地产企业,不予企业升级,企业资质年检时不予通过,一律予以资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