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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滨海地区许多楼盘项目竣工交付,买房人如愿以偿接收了新房。而接下来面对的装饰装修问题同样棘手。在房屋的装饰装修问题上,国家为了保障居民的住宅安全使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于2008年7月2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落实装修人、装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的责任。要加快建立装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严格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要坚持完善装修开工申报制度,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7-2001),确保装修质量。
对此,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单薇律师提醒,准备装修的业主,在扮靓新居时,一定要严把装饰装修安全关。作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告知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