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自2007年采取了以定向实物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所有被拆迁家庭均可以申请定向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房逐渐替代了凭证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据了解,天津市在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选址上,本着“方便群众、安置到位”的原则,建设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均位于中心城区以内,有较好的配套和交通便利条件,受到群众欢迎。截至目前,已建设95个项目,共计792万平方米、13.45万套住宅,完全可以满足拆迁家庭安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