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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农田,农民的宅基地也不能合法的流入“外面人”手里,中国绝大多数大都市的城乡结合部,基层法院头疼不已的就是突然激增的农村宅基地的继承纠纷和买卖纠纷案,因宅基地不能私有,各种法律和司法解释在一些问题上又不一致,宅基地纠纷案件严重消耗了中国基层法院的司法成本。
“承包制让农民吃饱了饭,而这次是让农民富裕起来”,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新土改”而欢欣鼓舞,但它能改变中国农民的命运吗?
农民也能获得属于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吗?它能够激发增长力量给处在衰退阴影包围中的中国经济输血吗?城市里的资本能够借此寻找一片大有前景的广阔天空吗?更重要的是,农民的土地在这次改革之后,能够寻找到一条公权与私权互不侵犯的合理边界吗?
前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副院长刘福垣认为,农民的命运和身份都应该改变,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工商业已经把小农经济摧垮了,农村已经是老少留守地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不是农业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顺水推舟,土地制度一变,农民身份一变,农民到中小城市里变成城市居民,全面社会保障建立,大企业投资进农村,一下子就农场化、现代化了。”
拉动效应需要较长时间虽有学者大胆预测“新土改”将释放出数十万亿元的土地财富,但短期内恐怕难以见到巨大的经济拉动效应。
浙江省瑞安市副市长陈林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土改对中国经济发展是有作用的,但是短期内不可能有太大突破。如果对于集体农用地,放宽流转上的限制,有助于提升农地经营规模,也可能吸引一些外来资本进入农村和农业。
“但是外来资本真正投入农村和农业的不会太多”,他说,媒体上可能会注意几个案例,比如某某大企业几千万几个亿进去,在平原地带形成若干大规模农场。但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地形不利于形成机械化大农场。估计大多数流转还是发生在农村内部乡邻之间,未来仍将以家庭经营为主。
他说,他在中国台湾地区考察了半年,其农村的土地是私有制的,农地流转的限制也逐步放宽,可是搞了几十年以后,大部分农户的规模也就是在十几亩以内。但是通过农会,使得小规模农户也可以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益。陈林因此强调,通过农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还要注重农村合作协会的建设,帮助农户通过大规模综合合作,分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成果。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任董正华也对中国台湾地区的土改做过认真的研究,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台湾地区就出现过一次比较有意思的土地改革,是禁止租佃,等于消灭了地主,后来就发现耕地太分散,一家一户的,后来又搞第二次土改,实际上就是搞规模经营,最后出现了‘小地主大佃农’的情况。”
“小地主大佃农”的情况或许也会在大陆出现,是指十几户农民把土地转交给一个种田能手,这些农户就变成地主了,但是都很小,而佃农集中很多地,就变成了大佃农了,最后小地主又变成佃农的佃农了,因为他不可能把地集中起来像工厂那样搞成一条生产线,有机的分工,实际上结果是,这块地本来就是你家的,你还是去耕种,但这地变成从十几户佃农那里租来的了。
他说,如果中国大陆也走这条路,我觉得并不可行。所以根本的问题在于,必须创造足够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不管是进城还是就地解决,像乡镇企业或其他的服务业等行业,但是必须是非农就业机会,这样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才有可能扩大现有的规模,如果强行地让一部分农民把地转移出去,不是他们自愿的,那结果是他把地给了你,回过头来,他还得去你那租地。
他认为,如果把一些人的土地集中起来,有几千亩地,搞资本集约化,用机械去种地,再把农民转变成农业工人,这当然很好,但是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这种情况有多大的可能性,“我觉得不是非常现实的”。
资本下乡道路曲折董正华认为,将来大量资本进入的可能是农产品和农用品,比如化肥、农药、饲料、种子,像袁隆平现在就成立一个特别大的种子公司,这个没问题,还有农产品加工,但是过程是由农民自己来做,比如养奶牛和种庄稼,旱涝盈亏的风险由农民自己承担。但现在的问题,一是农民手里没有资本,二是农民有种田的传统,没有别的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