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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推出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并在“十二镇五村”开展试点,涉及近18万农民。至今年末,将有10万农民住上有产权的商品房,过上上班拿工资、有社保医保的“城里人”生活。(10月12日中新社)
所谓“宅基地换房”,具体做法是,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而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
城市化是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途径,也是解决农村多余劳动力的唯一办法。但从中国目前情况来看,要实行城市化,面临着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城市化只能是一句空话。
要安置大量农民进城,以及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仅依靠政府财力远远不够。加上农民自身的积累也不可能。所以,必须在土地上做文章,让农民的承包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能够进行市场化流转。这样,农民才可获得可支配资产,从而使资源资本化。
但是,由于耕地的任务是用来保证粮食安全的,所以,其流转主要还是用于粮食生产。这样,可用于商业开发和城市化建设的土地一般就靠非耕地,非耕地其实主要是宅基地。根据一些学者的估算,农村宅基地的市场价值至少高达15万亿元,只要把其中的一部分充分释放,的确能够带动农村消费和城市化的发展。
从天津看,宅基地置换,也确实很好解决了制约小城镇建设的土地和资金难题。据介绍,该市华明镇12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新建小城镇需占地8427亩,其中规划农民安置住宅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还可腾出土地3644亩。另外,华明镇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约37亿元,可出让的商业开发用地预留了4000多亩,土地出让收益预计达到40亿元,可实现小城镇建设资金平衡。
然而,在看到宅基地换房解决城镇建设问题的同时,也要考虑10万农民进城后的生计问题,尽量把后遗症降到最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国民财富在城市和农村的分配中,明显偏向城市,城市居民有基本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最低收入保障等,而农民则一切皆无,只能靠自己自力更生。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所以,必须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去考虑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城市化进程。这就需要改革户籍制度,并剥离附加于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管理和福利制度,使农民和城市居民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享受同等权益。否则,宅基地换房后,将会制造大量的“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以及城市流民。天津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就在于他们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准备在落实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和农民就业等方面寻求突破。
所以,天津的宅基地换房做法要得到推广,还须要做到统筹城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