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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还有个政策,买房子就可以给深圳的户口,两室一厅给两个户口,三室给三个。我们还答应,可以优先安排工作。
当时只要满足海外华侨或有香港户口条件,就可以买房。我们当时考虑是调来户口,调来人才,扩大影响。所以当时香港也很震动,哇,看来内地现在真的开放了,不仅我们可以买楼,买了楼还可以安排工作。
当时就是打着这个旗号,来建罗湖丽苑小区的。要是政府来干的话,风险就更大了,所以就得成立个企业来做这件事,以房地产公司名义和他们合作,不能用房管局来做。
1月1日签的合同,1月8日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然后就申请批地,4月就批了这块地。因此,房子都卖完了地才批下来。
冒风险杀出的血路1981年4月,第一期108户就竣工了。把这个项目建成后,我们就搞了500多万元,而这仅仅是一期。当时干部宿舍建设任务的资金就解决了。当时这笔资金由房管局来掌握,用于路南路北房子的建设。建完2万平方米,这个钱还没花完,又给居民建了很多房子,居民搬进去的时候,敲锣打鼓,高兴得要死。
这个项目建成后,引来很多人来谈项目,要一起建房。所以这个事情在当时有很大的意义。
我们当时做这个事情,风险很大的。1980年1月2日上班,我们一位副局长就说,好啊,小骆你真行啊,这种“违法”的事,你都敢干。当时把房卖给香港人,居民也有反对的——我们自己还没有房子住呢,你还把房子给香港资本家住,你们这是给资本家盖安乐窝啊。
当时是形势所逼,没有办法,缺钱,就得杀出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