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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忙,银行的另一个字则是“难”。
“央行释放出了善意信号,但如何确定存量房贷利率,如何确定什么是‘改善型’住房,这对于银行来说都是个难题。”一股份制银行风控部门主管说,“特别是如何确定存量房贷利率,更是难上加难。”
根据央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并未对哪类房享受这一利率,存量房贷能否享受这一利率作具体明确。仅原则性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特别是对于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央行的表述是,“金融机构应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在综合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
“但这对于我们太难了,原有首套房优惠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如果调整为0.7倍,则意味着存量房贷将带来大量的利息损失;但不调整,却又是对客户的区别对待。”该股份制银行人士指出,“而且更关键的是,一旦我们不调,别的银行调了,还将面临着客户的流失。”该人士补充指出,各银行的存量客户均极为庞大,如果出现某些社会问题,谁也没办法承受。
而对于确定什么是“改善型”自住住房标的标准,特别是在二套房贷未表示明确松动的情况下,也是银行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们具体的政策还没有出来,目前各家银行都还在等,谁也不愿意先推出来,放得太松,可能有关部门要查,太紧则可能损失客户,一切都还在酝酿之中,”对此,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人士也透露,“如何平衡存量客户与新增客户利益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