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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房贷新政实施后,借款人较为关心的问题就是二套房贷政策是否有变化。“伟嘉安捷”指出,目前在京各家金融机构也在等待银监会等上级监管部门对新政细节的进一步解答,现在仍然按照去年央行下发的“9.27/12.11”政策严格执行,并无任何松动变化。
新政细节扑朔迷离
10月22日央行宣布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等等一系列纲领性政策出台后,各商业银行都在试图领悟及理解央行新政的涵义。目前农行、光大银行相继出台了本行的二套房贷细则,其它各银行未出台相应规定。然而,在农行制订房贷细节的同时银监会又紧急下发通知严格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使得新政细节更加扑朔迷离。
二套房政策或无变化
据了解,银监会紧急会晤大型商业银行高层后发出一纸通知明确表示: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去年“9.27”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去年“12.11”)的规定。
据了解,银监会紧急通知的下发是为了在金融政策调控的非常时期,更好的强化贷款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伟嘉安捷”指出,银监会为各商业银行指出明确操作方向后,各商业银行均表示目前二套房贷政策暂无调整变化。但是对借款人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将按照央行10月22是发布的新政执行,借款人符合银行贷款标准的可以享受首付款比例20%,基准利率下浮30%以内的优惠政策。
借款人热盼细节出台
虽然在银监会的紧急通知中将之前的“改善型住房”这样一个较含糊的概念界定的较为清晰,但是对多数借款人来说仍然对新政中规定的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等“词语”不甚理解,对能够申请优惠利率的条件并不清楚,同时对重新计征新利率的时间点也不是很明确。从他们的角度考虑,更为关心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贷款政策条例但目前央行并未出台相关细节了,以至于房贷新政出台后借款人的观望情绪仍然很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