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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做出调整,政策明确表示:
1. 按照管委会批准的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2.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就此,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分析师认为,通过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调整,结合10月26日发布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于有购房需求或正在选择房产的准购房者而言,在购房选择的位置、面积等诸多方面可以进行新的调整,选择面也更宽阔,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首次购房者的购房门槛。
案例:刘先生在京多年,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一套。而经历了2008的大半年楼市低迷期,目前看准一套北四环的商品房。
房产情况如下:面积:81.5㎡;价格:约110万元(单价:13500元/㎡);楼层:3层(共15层)
刘先生个人资金:手头自有准备购房资金45万元;
由于在11月6日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60万,加上刘先生全部自有资金45万,仍然不够该套房产的总价。刘先生正在为资金不足而发愁,考虑找朋友、亲戚借钱。
而在11月6日发布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较之前增加20万元的贷款额度,这对于刘先生而言,就可以不必考虑资金的不足问题,甚至可以在原来选择的基础上,重新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分析师将政策调整后对于刘先生的利好总结为如下几方面,相信这也可以为其他类似准购房者提供一些参考。
利好一:缓解首付压力 提早购入房产案例中的刘先生正在为首付不够而发愁,这一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刘先生可以多贷款20万,如此而言,刘先生贷款80万加其自有资金30万就可以轻松付首付,提早购房产。而这项利好同样适用于已选好房产项目,而首付难以凑足的准购房消费者,可谓政策一大利好。
利好二:多贷20万 房产地段可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