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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吴梅王玮】本市把住房保障作为民心工程的首要任务,本着“广覆盖、保供应、多受益”的原则,放宽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收入和住房条件,并将限价商品房申请范围扩大到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得到保障。
申请条件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计租面积应换算为建筑面积,其中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房。
收入要求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为上年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