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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我国外汇储备从2001年年末的2121.65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年末的1.95万亿美元,最粗略地按1∶7.2计算,央行就需投放125124.12亿元人民币的基础货币,虽然央行可以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对冲,但对冲得了吗?
2007年12月11日,在参加《财经》年会“2008:预测与战略”时,周小川行长曾坦率地表示:对于过去几年国际收支平衡双顺差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坦白地说,超过了我们的预期。
如果对冲不了,或者不能完全对冲,人民币的发行还会是现代信用货币发行所要求的从根本上讲应以商品物资保证为依据?进一步说,我们保证得了人民币的发行原则,但我们保证得了美元的发行原则吗?
如果货币发行不能以商品物资保证为基本依据,那么这样的信用货币就只具有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三种职能。价值尺度、贮藏手段的职能至少已部分失去。
货币一旦失去了价值尺度,其所衡量的商品价格,还能有个“准”吗?这就好比一杆秤,如果秤砣忽轻忽重,其所称量的物体重量,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
今天,我们遭遇的是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关注货币的价值尺度应该比讨论房价的涨跌更有意义。
(作者系房地产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