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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天津市的区域发展定位是?
答: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主要职能为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问题八:《规划》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调控指标,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建设用地高效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全面推进,土地生态保护积极有效,土地管理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问题九:《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格局是怎样的?
答:按照“两城优化调整,滨海重点发展,西部协同发展,南北适度拓展,北端生态保育”的空间战略,优化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形成“一轴两带、三区九廊道、十五重点保护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格局。
问题十:《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有哪些?
答:依据土地利用特点和利用方向的差异,将天津市分成了“都市核心功能区、滨海城市重点发展区、都市功能扩展区、西部京津协同发展区、南北城乡协调发展区、北端生态涵养发展区”等六大综合性区域。
问题十一:《规划》确定的天津市耕地保护目标是?
答:规划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21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73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67平方公里。
问题十二:天津市建设用地调控目标是?
答:规划至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47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350平方公里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34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500平方公里以内。
问题十三:《规划》确定的天津市土地集约利用目标是?
答:规划至2020年,市域范围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4亿元,每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11亿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46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92平方米。
问题十四:天津市城镇体系如何?
答:构建由“两城(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优化用地布局,实现城镇建设用地的理性发展与高效集约利用。
问题十五:《规划》如何安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答:依托海空两港,强化交通枢纽功能,以公路、铁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换乘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问题十六:《规划》如何确定生态用地格局?
答:保护生物多样性,形成以中心城市绿化隔离带、外围防护带、湿地维护带和北部山林养育区为主体的生态用地 格局,实现城乡空间结构山水化和田园化,建立人居环境优美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新格局。
问题十七:《规划》确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采取加强整体控制、深化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经济手段等管控措施,开展建立土地利用预警机制、利用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动态监管、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动态评价与引导、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和决策分析辅助工作等落实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