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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同样难受
开发企业负担加重不小
以减少开发企业周转资金的支出为目的的救市新政,一旦取消,对开发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拍卖地价款可缓半年交、城市配套费用减半、缓征项目报建费等措施,极大减少了初期费用支出,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周转难度,一旦取消,压力将增加。
据悉,南宁市的项目报建费用平均达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120元。项目刚一报建,就要缴纳城市配套费、劳保基金、墙改基金、建筑垃圾清运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一个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中等项目为例,拿到开工单之前的报建费用高达上千万元。本来这些费用可以在办理预售证再缴纳,政策取消后,要提前交,企业负担无疑增加。
南宁新政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2%下调为0.5%;非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3%下调为1.5%;商铺和其他房产,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3%。仅以一个一年销售两个亿的在建项目为例,按现在仅需交100万元,但取消优惠后,预征率须预交土地增值税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