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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年底之前全额预付 采暖季后核数结算
实施供热计量后,用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供热建筑面积×现行面积热价(25元/m2)的标准将采暖费一次性全额预付给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应在供热季结束后,于5月15日前将用户本采暖季热量表读数及所用 热量通知用户。用户如有异议,应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供热单位应对用户的热量表读数进行复核。此外,供、用热双方应于6月1日起按两部制热价结算采暖费,实行多退少补,供热单位将用户所持普通收据更换为正式票据。
新建住宅今后一律计量供热
为进一步推进天津供热计量实施进程,市供热办计划今后对所有新建住宅一律签订《天津市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供热第一年先进行抄表试验,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收取采暖费,从第二年开始,进行收费试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老住宅改造每平方米260元
和新建住宅相比,老住宅实现供热计量必须要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据测算,若对老住宅进行建筑保温,提高住宅的建筑节能性能,改造费用约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250元。并且,老住宅的供热系统也不能满足供热计量的技术要求。因此,还要对室内系统、楼内系统、管网、换热站、热源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约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元-80元。所以,老住宅实现供热计量改造费用约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元-330元。这种改造不可避免地会给住户带来一定的干扰和不便。目前,天津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改造方案并落实改造资
对热计量表准确性有疑问怎么办?
当热用户或供热单位对热计量表的计量结果产生质疑时,可到市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检测。经检定热计量表质量合格,检定费由提出方承担;若热计量表质量不合格,则检定费由供热单位承担。
天津实施供热计量试验以来,试验面积目前已达1800万 平方米。参与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小区不再按照现行的25元/m2的面积热价结算热费,而是按照供热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进行结算。昨天,市供热办详解了供热计量试验的有关政策。
如何交纳和结算热费?
1.用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供热建筑面积×现行面积热价(25元/m2)的标准将采暖费一次性全额预付给供热单位,供热单位给用户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普通收据。
2.供热单位应在供热结束后,于5月15日前将用户本采暖季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通知用户。用户如有异议,应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供热单位应对用户的热量表读数进行复核。
3.供、用热双方应于6月1日起按两部制热价结算采暖费,实行多退少补,供热单位将用户所持普通收据更换为正式票据。
采暖季结束后结算账单超出按面积收费的标准怎么办?
天津市供热办规定,对于收费试验小区,用户采暖费超过现行面积热价采暖费用的15%时,按照现行面积热价计算的采暖费1.15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