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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政府在天津礼堂隆重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新修订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行业发展总体情况,部署2010年物业管理工作任务。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容委等14家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区县主管区县长、房管局局长出席会议。4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部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0年,物业管理将重点围绕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三条主线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着力落实好五项制度,即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新建物业交接过程控制制度、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公示制度、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现场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预警报告制度。二是练好“内功”,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把提高服务意识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考核方法和奖罚制度。加强对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维修等直接面对业主服务的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改进日常服务,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三是落实政策,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双向协商的物业收费新机制,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提高养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物业管理在实现房屋保值增值、提升居住品质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物业企业落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四是齐抓共管,发挥各职能部门协管作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物业管理十项监管职责。市、区县物业办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坚持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反映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合力维护物业管理规范发展。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纠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