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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购房者的第一套房即使没有从银行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买房屋时也将被认定为第二套。
此前:购房者第一套房如果没在银行贷款或者已经还清贷款,第二次购房仍可认定为首套房。
据新华社电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房屋数量为限、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对二套房标准的制订还在进行中。“以房为限、以家庭为单位”可能会是将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相关规定的基本原则。规定也会充分考虑首套自住房和改善性用房的合理需求。
以房屋数量界定是首套、二套还是多套,是对以贷款发放界定二套房政策的一个改变。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为: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
银行:操作有困难
对于二套房认定新标准,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负责人认为实际操作有困难。
这位负责人说,银行此前认定第二套房是从贷款管理系统中获取购房人的贷款记录,并且这一系统是全国联网的,查询操作比较简便。而按照新的认定标准,购房人的房贷信息必须要从房地产部门的权证管理系统中获取,这一系统目前既没有向银行开放,也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因此就会出现在一个地区买房另一个地区的房地产部门无法查询到的境况,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银行的实际执行才会真正统一,也才能避免不良竞争情况的出现。(记者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