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大型福利房小区“侨香村”与“深云村”,最近饱受争议。(6月10日《广州日报》)
饱受争议,是因为这两个小区不但是为公职人员所建的定向经适房,而且配套设施极其豪华,大居室甚多,价格则极其低廉——4800元/平方米,只是成本价,而周边房价则在3万元/平方米左右。不少经济实力较好的公务员,将成本价分配的房子转手一卖,则可净赚数百万元。报道称:这无疑是一场造富运动。
不仅如此,建房的目的还并非全都是为了解决公职人员住房困难——只要此前未享受福利政策住房待遇,就可以申请,至于其有没有商品房或者甚至有多套商品房,则并不受影响。大多数人尚在体味房奴之艰辛,甚至,如任志强所嘲讽的“连首付都付不起”——当房奴都不够资格的时候,财政斥资、政府占地,为的就是解决所谓“房改遗留问题”,为公职人员找一个心理平衡,这怎能不饱受争议?我看,说“饱受争议”有点太客气和含蓄了,老百姓不红眼才怪呢——公职人员没搭上房改末班车算“遗留问题”,从来就没有房改过的老百姓现在没房住,是谁“遗留”下来的?又算什么“问题”呢?
有关部门还解释说,老百姓理解不了的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照此逻辑,“福利分房”概念在政策上成为历史之后,体制内仍要“福利”一下,政府也是在为“体制内不公”“擦屁股”;然而说到制度、政策因素,中央承诺的“住有所居”、“社会公平”,难道不该理解为为老百姓解决住房难、住房保障政策上必须显示公平的政策依据吗?如果在体制内为自己谋福利,用纳税人的钱补贴自己,以至于“转手一卖可净赚数百万元”,经适房要么变成了“官适房”,或者又变成了有钱人的“富舒房”,如此尴尬的局面,该谁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