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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课题组最近发布的《广州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变动与扩大内需研究》显示,截至2008年末,广州市城市居民自有房屋率达89.9%;除现住房外,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其他住房27套。如果“二套房贷”以家庭拥有房屋数量而不是房贷次数计算,那么,“二套房贷新政策”的影响,将覆盖几乎所有广州市潜在购房者;将近三成居民将成为“三套房贷”约束对象。
广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末,广州市城市居民自有房屋率达89.9%。其中二居室占54.0%,三居室占35.9%。房屋来源方面,商品房占48.6%,房改私房占35.1%。也就是说,九成广州居民家庭已经拥有二居室以上住房,购房行为可以理解为“改善型”或者“投资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