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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的调控将集中在房地产税收手段和税收政策方面的明确预期。”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相关的政策储备有关部门应该已经在进行,不过何时推出、以什么样的方式推出则取决于本轮楼市调控后市场的进一步变化。
“其实国内已经有一些住房消费方面的税,只要调整一下就可以正式征收了,并不一定非要推出物业税。关于住房消费税,最有可能的做法就是找几个较为典型的一线城市,比如北京、重庆、上海等,作为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陈国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有消息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住房消费税这一问题上已经有了初步思路,未来将把政策重点放在调整房产税上,具体做法是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以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十条”还特别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专家称,在未来一段时间,更为细化的区域性楼市调控措施可能将陆续推出,它们将会为下一步的楼市调控增加新的筹码。
陈国强认为,国务院“新国十条”出来以后,地方政府肯定会出台地方版的楼市调控政策,与国务院的楼市调控相对接,一些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法规和条文将会被清理掉,不排除会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市目前正在研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相关政策,很快就将出台,包括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遏制投机性炒房行为等。其中,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将从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规定。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地如何细化和落实相关政策,比如二套房的界定等等。”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专家提醒,从国务院历次楼市调控来看,均出现了调控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其中一个原因便是供不应求,如果相关政策能加大土地、住宅的供应量,保持供求平衡,房价就不会出现强烈反弹。”顾云昌说。
在他看来,使房地产市场真正稳定下来要给出两个出路:一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出路,“在这方面,相关部门的政策信号已经很明显,只要执行到位,这一目标不难实现。”二是中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出路,“政策遏制炒房之后,原来他们用来炒房的资本是否有其他渠道?这就有赖于其他投资渠道的开辟。”
此外,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更需要关注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期因素,而不是着眼于一时的房价回调,从而避免楼市调控再次陷入“越调越涨”、“短跌长涨”的怪圈。顾云昌说:“要使调控和改革相结合,在定期的调控之下,进行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长效改革,既要调控到位又要使各项改革逐步到位。” (陈伟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