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张张泛黄的旧账页,一笔笔精确的数字,见证了这本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历史,也见证了当时社会条件下我国土地政策和生产资料分配方式的变化。近日,记者在上马台镇北五村看到了一本该村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和一本股金账,至今保存完好。
据了解,这本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是1952年3月天津市各区县土地改革结束时,国家发给村民土地房产所有证和土地房产使用证,北五村村委会留存的第三联存根,其中一份给了村民,另一份国家留存,该存根上面详细记述了该村当时300户500口人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和分配情况。存根上详细记述了每户土地的地段、地价、种类、长度、宽度、折合亩数和土地四至等内容,右侧写有“河北省武清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第三联。上面还盖有篆文“武清县人民政府印”的印文。该村的股金账账本是1956年高级社刚刚成立时,村民们争先入社时的记录。这两本账目虽说时间不长,但能很好地证明我国土地政策和生产资料分配所经历的变化。据相关专家介绍,这本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反映了当时社会条件下土地使用的相关情况,这本股金账本说明了当时人们生产方式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价值。